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輔系
申請公告
【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申請公告及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各類資訊,請以115年1月5日當天公告為主。(若當日過後資訊仍有異動,請逕洽各學系/所/學程確認)
【申請期間】
114學年度第2次申請期間:115年1月5日-1月13日
(部分跨領域申請期間不同,請依各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之公告資訊頁為主)
【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或下一級學制之輔系
2.依各學系/所/學位學程規定
【申請結果】
114學年度第2次申請結果,請同學於115/1/29 14:00後至學生資訊系統(基本資料-課程學位頁面)確認。
【選課】
申請通過者,即可於網路加選第一階段起,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應修科目學分】
1.依照各系組規定輔系必修科目表修課,至少修畢該輔系專業必修科目20學分。
2.輔系學分應於主學系規定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如有科目相同時,免予重修,但應另選輔系其他專業必修科目代替。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1.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輔系、雙主修、學程...等)+主學系所修學分。
2.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延長修業期限以二年為限。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1.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2.取消資格後,已修習之輔系科目與主學系相關者,經系主任核可後得視同主學系之選修科目。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承辦人員:陳駿浩先生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資訊
| 修業規定 | |
|---|---|
| 申請說明 | ★本系輔系線上申請即通過。 |
| 申請條件 | 依學校規定。 |
| 修業學分數 | 28 |
| 修課須知 | 依學校規定。 |
|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學系網址 | http://chemeng.thu.edu.tw |
| 承辦人聯絡方式 | 化材系 王英招小姐#33100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
114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14 113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06 105 104 103 102 101 100 99 98 97 96 95 94 93 92 91 90 89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本系輔系線上申請即通過。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輔系之審核方式為: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輔系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目前非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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