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科技與藝術跨域學分學程

申請公告

【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申請公告及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各類資訊,請以115年1月5日當天公告為主。(若當日過後資訊仍有異動,請逕洽各學系/所/學程確認)
【申請期間】
1.114學年度第2次申請期間:115年1月5日-1月13日 (部分跨領域申請期間不同,請依各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之公告資訊頁為主)
2.「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申請期間詳見其資訊頁面(***國際菁英組非屬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申請前請務必留意,並可洽詢管理學院黃小姐***)
【申請資格】
各學系學生符合欲申請之學程規定者
【申請結果】
114學年度第2次申請結果,請同學於115/1/29 14:00後至學生資訊系統(基本資料-課程學位頁面)確認

【外校學生跨校修讀本校學分學程】 (每學年開放1次申請,並於上學期開放)

  • 學分學程申請相關說明請參考網頁清單;相關表單請至雲端資料下載
  • 114年8月12日前 向原學校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將修讀申請表、歷年成績單(需含113-2)、其他有利審核文件繳至本校教務處註課組 (申請文件可親送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親送者請留意本校暑假上班時間,本校自114年6月30日起實施暑假作息,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四08:00-12:00、13:30-16:00;周五不上班。
  • 郵寄收件資訊:407224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 東海大學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陳駿浩先生
  • 114年8月28日  公告核准名單(預計下午2點公告於本校跨領域資訊網頁,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
  • 114年9月8日~9月12日 人工選課(填寫選課申請表,經授課教師簽核同意後,至本校註課組辦理選課及繳費)
  • 核准名單:114-1外校學生跨校申請東海學分學程

【選課】
申請通過者,如課程修習系級為共選,則預選階段即可自行於加選本系課程登記;若非共選,則可於網路加選第二階段登記。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小提醒:學分學程之「修習科目表」分頁,其中「學分數」欄位的呈現,僅表示該門課程學分數,並非其開課學期。
【學程證明書】
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請準備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並依申請表上流程至各單位辦理。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承辦人員:陳駿浩先生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流程圖
申請資訊
申請說明
  • 本學分學程線上申請即通過。
  • 本學分學程申請期間為114/6/13-114/9/18。


申請條件

選修資格:全校大二以上及碩士班學生。

修習學分:

113學年度起(含)申請者:至少16學分。本校相關課程名稱相似或符合學程教育目標之課程,檢附成績單、授課大綱佐證,得辦理抵免。經申請審查認定通過後,可抵免至多4學分。
112學年度前(含)申請者:至少16學分,其中A類「核心課程」6學分、B類「創新課程」及C類「領域課程」至少10學分。
111學年度以前(含)申請學程之學生,至少修習科目表上共16學分;其中A類「理論基礎」、B類「創新專題」課程需各修習至少4學分。

修業規定:

1.學生得依學則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年為限。

2.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之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其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成績計算。選修本學程之學分是否得併入畢業學分,依各系規定辦理。

修業學分數 16
修課須知

教育目標:

「創新科技與藝術跨域學分學程」整合各系所專業領域師資及資源,培養創藝學院與其他院系的學生適應未來工作場域急劇多變的環境,具備變通性及應變力,成為未來的菁英份子。

核心能力:

  • 能應用跨界之概念面對日後多元的生活環境。
  • 在未來的工作上能以創新及跨領域的方法來分析問題。
  • 在生產製作上,能結合科技與藝術進行創新的發想。
  • 建立跨界的創新性、變通性、應變性、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 以科技與藝術跨界的思考,建立學員人文關懷的素養。



創新科技與藝術跨域學分學程學系網址 http://facd.thu.edu.tw/
承辦人聯絡方式 創藝學院 張薰予小姐 #38000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修習科目表
114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14   113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13學年度起(含)申請者:至少16學分。本校相關課程名稱相似或符合學程教育目標之課程,檢附成績單、授課大綱佐證,得辦理抵免。經申請審查認定通過後,可抵免至多4學分。
112學年度申請者:至少16學分,其中A類「核心課程」6學分、B類「創新課程」及C類「領域課程」至少10學分。
111學年度以前(含)申請學程之學生,至少修習科目表上共16學分;其中A類「理論基礎」、B類「創新專題」課程需各修習至少4學分。

修習「雙主修、輔系、學系微學程」者,請務必選修該學系開設之課程,切勿自行選修外系開設之同樣名稱及學分數課程。 如有特殊情況者,請務必事先與加修學系辦公室討論,並於取得其同意後方可選修外系開設之課程。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4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14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選修70022跨域設計專題2-0
選修03g32藝術經濟2-0
選修70067創新科技與藝術研習2-0
選修03h69藝術與醫學密碼2-0
選修03h21藝術與人工智慧2-0
選修70026服務設計與行動專案2-0
選修70066建築的光影塑造2-0
選修70078未來城市3-0
選修70075藝術與數位互動設計2-0
選修70037動漫影像中的色彩計畫2-0
選修70048聲音藝術專題2-0
選修70068數位攝影專題2-0
選修70069視覺策略行銷2-0
選修70081品牌設計與AI應用2-0
線上申請
申請須知
  1. 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 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 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 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 本學分學程線上申請即通過。
  • 本學分學程申請期間為114/6/13-114/9/18。


創新科技與藝術跨域學分學程之審核方式為: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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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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