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系輔系
申請公告
【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申請公告及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各類資訊,請以115年1月5日當天公告為主。(若當日過後資訊仍有異動,請逕洽各學系/所/學程確認)
【申請期間】
114學年度第2次申請期間:115年1月5日-1月13日
(部分跨領域申請期間不同,請依各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之公告資訊頁為主)
【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或下一級學制之輔系
2.依各學系/所/學位學程規定
【申請結果】
114學年度第2次申請結果,請同學於115/1/29 14:00後至學生資訊系統(基本資料-課程學位頁面)確認。
【選課】
申請通過者,即可於網路加選第一階段起,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應修科目學分】
1.依照各系組規定輔系必修科目表修課,至少修畢該輔系專業必修科目20學分。
2.輔系學分應於主學系規定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如有科目相同時,免予重修,但應另選輔系其他專業必修科目代替。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1.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輔系、雙主修、學程...等)+主學系所修學分。
2.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延長修業期限以二年為限。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1.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2.取消資格後,已修習之輔系科目與主學系相關者,經系主任核可後得視同主學系之選修科目。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承辦人員:陳駿浩先生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資訊
| 修業規定 | |
|---|---|
| 申請說明 |
★110學年度起,鍵盤電子琴組取消輔系申請。 |
| 申請條件 | 依學校規定。 |
| 修業學分數 | 21 |
| 修課須知 | 依學校規定。 |
| 音樂學系學系網址 | http://music.thu.edu.tw/web/courses/page.php?scid=63&sid=114 |
| 承辦人聯絡方式 | 音樂系 池孟娟小姐#38203(E-Mail: tracychin@thu.edu.tw )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
114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14 113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06 105 104 103 102 101 100 99 98 97 96 95 94 93 92 91 90 89依各組科目表及學分數修習,科目表請參考如下連結:
弦樂組 25學分
聲樂組 24學分
管樂組 22學分
作曲組 28學分
擊樂組 22學分
鋼琴組 21學分
鍵盤電子琴組 22學分 (★110學年度起,鍵盤電子琴組取消輔系申請)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 線上申請,並參與系上舉辦之測驗。
- 有意願申請音樂學系輔系者,請於申請前一學期第13週向音樂系提申請資格考試。
★110學年度起,鍵盤電子琴組取消輔系申請。
音樂學系輔系之審核方式為:
除資料審核之外,還須通過系所測驗
音樂學系輔系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目前非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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