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學系碩士班雙主修

申請公告

【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申請公告及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各類資訊,請以114年6月2日當天公告為主。(若當日過後資訊仍有異動,請逕洽各學系/所/學程確認)
【申請期間】
114學年度第1次申請期間:114年8月4日-8月13日
【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學制之雙主修
2.依各學系/所/學位學程規定
【申請結果】
114學年度第1次申請結果,請同學於114/8/28 14:00後至學生資訊系統(基本資料-課程學位頁面)確認
【選課】
申請通過者,即可於網路加選第一階段起,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應修科目學分】
1.(主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加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2.扣除可抵免學分(請參考雙主修學分抵免說明)。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1.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雙主修、輔系、學程...等)+主學系所修學分
2.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後,若已修滿主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以修畢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如仍未能修畢,則以主學系畢業。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1.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2.取消資格後,若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可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並得核給輔系資格。
3.若未符輔系資格,而加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主學系相關者,得視同主學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並得抵充主學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 線上申請,除歷年成績單外,需檢附其他相關證明。

申請應繳交文件:
1.學士班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含班排名)。
2.讀書計畫(申請動機、學習計畫)。
3.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申請條件
  • 開放全校碩士生申請


修業學分數 24
修課須知

教育目標:
1.培育學生歷史思考與意識
2.培育歷史教育人才
3.培育史學專業人才
核心能力:
1.具歷史意識,能統整史料、分析探索問題
2.有歷史教學基礎知識,能溝通與表述
3.應用史學於理解現代社會

4.吸收新知並能思考創新


歷史學系碩士班學系網址 https://history.thu.edu.tw/zh-tw/
承辦人聯絡方式 歷史系 曾嫦玲小姐 #31305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113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必修課程:碩士論文(6學分)、研究實習(3學分)、文獻研讀(3學分)
選修課程:自行選修(12學分)

修習「雙主修、輔系、學系微學程」者,請務必選修該學系開設之課程,切勿自行選修外系開設之同樣名稱及學分數課程。 如有特殊情況者,請務必事先與加修學系辦公室討論,並於取得其同意後方可選修外系開設之課程。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3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13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必修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 線上申請,除歷年成績單外,需檢附其他相關證明。

申請應繳交文件:
1.學士班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含班排名)。
2.讀書計畫(申請動機、學習計畫)。
3.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歷史學系碩士班雙主修之審核方式為:

須經系所審核資格之後,再通知申請結果。

歷史學系碩士班雙主修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2. 歷年成績(系統將會自動提供給系上,您無需上傳)
  3. 排名資料(系統將會自動提供給系上,您無需上傳)

歷史學系碩士班雙主修要求您上傳以下資料以便審核:

  1. 學士班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含班排名)
  2. 讀書計畫(申請動機、學習計畫)
  3.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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