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告

【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申請公告及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各類資訊,請以115年6月1日當天公告為主。(若當日過後資訊仍有異動,請逕洽各學系/所/學程確認)
【申請期間】
115學年度第1次申請期間:115年8月3日-8月12日 (部分跨領域申請期間不同,請依各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之公告資訊頁為主)
【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學制之雙主修
2.依各學系/所/學位學程規定
【申請結果】
115學年度第1次申請結果,請同學於115/8/27 14:00後至學生資訊系統(基本資料-課程學位頁面)確認
【選課】
申請通過者,即可於網路加選第一階段起,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應修科目學分】
1.(主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加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2.扣除可抵免學分(請參考雙主修學分抵免說明)。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1.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雙主修、輔系、學程...等)+主學系所修學分
2.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後,若已修滿主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以修畢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如仍未能修畢,則以主學系畢業。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1.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2.取消資格後,若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可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並得核給輔系資格。
3.若未符輔系資格,而加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主學系相關者,得視同主學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並得抵充主學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承辦人員:陳駿浩先生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線上申請,除歷年成績單外,需檢附其他相關證明。
學習研究計畫(申請動機、學習計畫)及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申請條件
  • 本校2年級以上碩士生。


修業學分數 22
修課須知

教育目標:培育具備國際視野及人文素養之對外華語文教學專業人才

核心能力:
1.具備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
2.具備雙語及推廣國際華語文教育之能力
3.具備多元文化之認知及溝通能力
本學程課程規劃之理念以培養國際學生對於華語文教學之能力為重心,以國際化、專業化及實用化為導向,
整合跨領域學科之優質師資,協助學生提升學術知識與專業技能,有效因應未來全球華語文市場之需求與期待。
畢業應修學分數為現行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22學分,含必修科目、華語文教學實習),並依據本學程「修業暨學位考試辦法」完成所訂各項考核。
本學程已與本校中國文學系、外國語文學系、日本語言文化學系、哲學系與社會學系簽訂碩士論文共同指導合作協議,雙邊學生修習雙主修僅需撰寫一份與雙邊議題研究相關論文即可。
除畢業論文外,本籍生於畢業前應需取得教育部之華語教師能力認證之外語能力要求(請參考《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外語能力合格認定基準》)。
外籍生則需額外選修「高級華語」如於選課前獲得TOCFL或新HSK考試之高級檢定(相當於CEFR-B2,或其他同等級)通過者,可申請免修。



華語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學系網址 http://tcsl.thu.edu.tw/index.php?lang=zh_tw
承辦人聯絡方式 華語文教學學程 簡志澄先生#31804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114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15   114   113   112   111   110   109  

必修課程:外語習得理論(3學分)、漢語語言學(3學分)、華語文教學概論(3學分)、研究方法(3學分)、華語文教學實習(0學分,實習資格:本學程修畢至少2必修課程之學生)、碩士論文(3學分)

修習「雙主修、輔系、學系微學程」者,請務必選修該學系開設之課程,切勿自行選修外系開設之同樣名稱及學分數課程。 如有特殊情況者,請務必事先與加修學系辦公室討論,並於取得其同意後方可選修外系開設之課程。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4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14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必修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線上申請,除歷年成績單外,需檢附其他相關證明。
學習研究計畫(申請動機、學習計畫)及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華語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雙主修之審核方式為:

須經系所審核資格之後,再通知申請結果。

華語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雙主修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2. 歷年成績(系統將會自動提供給系上,您無需上傳)
  3. 排名資料(系統將會自動提供給系上,您無需上傳)

華語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雙主修要求您上傳以下資料以便審核:

  1. 學習研究計畫(申請動機、學習計畫)
  2.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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