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申請公告及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各類資訊,請以114年6月2日當天公告為主。(若當日過後資訊仍有異動,請逕洽各學系/所/學程確認)
【申請期間】
114學年度第1次申請期間:114年8月4日-8月13日
【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學制之雙主修
2.依各學系/所/學位學程規定
【申請結果】
114學年度第1次申請結果,請同學於114/8/28 14:00後至學生資訊系統(基本資料-課程學位頁面)確認。
【選課】
申請通過者,即可於網路加選第一階段起,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應修科目學分】
1.(主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加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2.扣除可抵免學分(請參考雙主修學分抵免說明)。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1.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雙主修、輔系、學程...等)+主學系所修學分
2.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後,若已修滿主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以修畢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如仍未能修畢,則以主學系畢業。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1.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2.取消資格後,若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可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並得核給輔系資格。
3.若未符輔系資格,而加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主學系相關者,得視同主學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並得抵充主學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修業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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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 線上申請,除歷年成績單外,需檢附其他相關證明。 申請應附文件: |
申請條件 | 排除本系生,開放全校2年級以上碩士生申請。 |
修業學分數 | 20 |
修課須知 | 教育目標:培育中西哲學研究與教學之人才 核心素養: 畢業應修學分數為20學分: |
哲學系碩士班學系網址 | http://philo.thu.edu.tw/main.php |
承辦人聯絡方式 | 哲學系 林楓琇小姐#31405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線上申請,除歷年成績單外,需檢附其他相關證明。
申請應附文件:
(一)學士班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含班排名)
(二)讀書計畫(申請動機、學習計畫)
(三)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須經系所審核資格之後,再通知申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