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系雙主修

申請公告

【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
申請公告及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各類資訊,請以114年6月2日當天公告為主。(若當日過後資訊仍有異動,請逕洽各學系/所/學程確認)
【申請期間】
114學年度第1次申請期間:114年8月4日-8月13日
【申請資格】
1.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申請同級學制之雙主修
2.依各學系/所/學位學程規定
【申請結果】
114學年度第1次申請結果,請同學於114/8/28 14:00後至學生資訊系統(基本資料-課程學位頁面)確認
【選課】
申請通過者,即可於網路加選第一階段起,至學生資訊系統「加選本系課程」選課;網路未能加選成功,再以人工選課方式辦理。
【應修科目學分】
1.(主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加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2.扣除可抵免學分(請參考雙主修學分抵免說明)。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1.每學期修習學分數=加修其他系所之科目學分(包含雙主修、輔系、學程...等)+主學系所修學分
2.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分合併計算後,總學分數仍不得超過該學期規定上限學分數(28學分)
【延長修業期限】
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後,若已修滿主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以修畢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如仍未能修畢,則以主學系畢業。
【註銷跨領域修習資格】
1.請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註銷,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影響畢業學分計算)
2.取消資格後,若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可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並得核給輔系資格。
3.若未符輔系資格,而加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主學系相關者,得視同主學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並得抵充主學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承辦人員:陳駿逸先生
聯絡電話:04-23590121轉22112
電子郵件:nextlatte@thu.edu.tw

申請流程圖

(按下可開啟大圖在新分頁中)

申請資訊

修業規定
申請說明

◎本系雙主修線上申請即通過。

申請條件

依學校規定。

修業學分數 35
修課須知

「雙主修」學生每學期在本系修課以12學分為限。

學生雙主修必修科目學分抵免協定

可抵免「加修學系」必修科目學分之學系:

哲學系

中國文學系學系網址 http://chinese.thu.edu.tw
承辦人聯絡方式 中文系 韓詩潁小姐#31100 (請先撥打本校總機 04-23590121 再轉接分機)

113學年度修習科目表

請選擇適用學年度: 114   113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06   105   104   103   102   101   100   99   98   97   96   95   94   93   92   91   90   89  


修習「雙主修、輔系、學系微學程」者,請務必選修該學系開設之課程,切勿自行選修外系開設之同樣名稱及學分數課程。 如有特殊情況者,請務必事先與加修學系辦公室討論,並於取得其同意後方可選修外系開設之課程。
( 本學期申請者適用 113學年度,本表格目前顯示 113 學年度 )
必選修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必修11012文學概論4
必修11022中國文學史6
必修11031文字學4
必修11024詩選及習作4
必修11370歷代文選及習作4
必修11052中國思想史6
必修11b53漢語通論4
必修11b52詞曲選及習作3

線上申請

1.各學系學生得於每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提出申請。
2.加修跨領域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28 學分。
3.有關修習跨領域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考辦法、各系/單位規定及修習科目表。
4.如欲放棄修習跨領域課程者,請親至課務組登記取消申請。

◎本系雙主修線上申請即通過。

中國文學系雙主修之審核方式為:

線上申請即自動通過。

中國文學系雙主修將取得您的以下資料:

  1. 基本學籍資料(姓名、電話、就讀系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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